證券代碼:601777 證券簡稱:*ST力帆 公告編號:臨2020-137
債券代碼:136291 債券簡稱:16力帆02
力帆實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資本公積轉增股本除權事項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l 力帆實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力帆股份”或“公司”)現有總股本1,313,757,579股,其中涉及員工股權激勵需回購注銷的限售股27,931,300股,無限售條件流通股1,285,826,279股。本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以力帆股份現有無限售條件流通股1,285,826,279股為基數,按照每10股轉增24.99695156股的比例實施,共計可轉增3,214,173,721股(最終轉增的股票數量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實際登記確認的數量為準)。轉增后,公司總股本將由1,313,757,579股增至4,527,931,300萬股;前述27,931,300股限售股在滿足條件后予以回購注銷,注銷完成后力帆股份總股本為4,500,000,000股。前述轉增股份不向原股東分配,其中,2,249,550,000股由重整投資人有條件受讓,964,623,721股用于根據重整計劃的規(guī)定清償債務。
l 由于本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系重整程序中出資人權益調整的一部分,不同于一般意義上的分紅而單純增發(fā)股票的行為,公司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guī)則》(2020年第二次修訂)第4.3.2條的規(guī)定,調整除權參考價格計算公式。根據調整后的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除權參考價格的計算公式,本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后,公司股票除權參考價格為4.97元/股。
一、法院裁定批準公司重整計劃
2020年8月21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重慶五中院”或“法院”)依法作出(2020)渝05破申327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力帆股份重整一案,并指定力帆系企業(yè)清算組為力帆股份的管理人,負責開展重整各項工作。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于《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關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司法重整暨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0-086)。
2020年11月25日,力帆股份重整案第二次債權人會議及出資人組會議召開,第二次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了《力帆實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草案)》,出資人組表決通過了《力帆實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草案)之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管理人披露于《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的《管理人關于第二次債權人會議及出資人組會議召開情況及公司股票復牌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0-125)。2020年12月1日,管理人收到了重慶五中院送達的(2020)渝05破193號之二《民事裁定書》,裁定批準力帆股份重整計劃,并終止力帆股份重整程序。具體內容詳見公司管理人披露于《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的《管理人關于重整計劃獲得法院裁定批準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0-128)。
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
力帆股份現有總股本1,313,757,579股,其中涉及員工股權激勵需回購注銷的限售股27,931,300股,無限售條件流通股1,285,826,279股。根據《重整計劃》之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本次重整以力帆股份1,285,826,279股流通股為基數,按每10股轉增24.99695156股的比例實施資本公積轉增股票,共計可轉增3,214,173,721股。在轉增完成后,力帆股份的總股本由1,313,757,579股增至4,527,931,300股(最終轉增的準確股票數量以中登上海分公司實際登記確認的數量為準);前述27,931,300股限售股在滿足條件后予以回購注銷,注銷完成后力帆股份總股本為4,500,000,000股。前述3,214,173,721股轉增股票不向股東分配,全部由管理人按照本重整計劃的規(guī)定進行分配和處置,重慶滿江紅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以下簡稱“滿江紅基金”)出資受讓力帆股份約1,349,550,000股轉增股票,約占轉增后總股本的29.99%;產業(yè)投資人導入產業(yè)、管理及銷售網絡等資源(包括一款車型的授權生產),受讓力帆股份900,000,000股轉增股票,約占轉增后總股本的20%;轉增股票中的964,623,721股股票全部用于清償力帆股份對普通債權人的債務。
三、股權登記日
本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股權登記日為2020年12月22日,除權除息日為2020年12月23日,轉增股本上市日為2020年12月24日。本次轉增股份均為無限售條件流通股。
四、除權相關事項
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關于重整計劃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事項實施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0-135),公司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guī)則》(2020年第二次修訂)第4.3.2條的規(guī)定,對除權參考價格計算公式進行了調整。由于公司股價處于持續(xù)變動之中,公司對除權參考價格計算公式分為兩種情況進行了討論。
鑒于力帆股份除權除息日前的收盤股價為4.97元/股,調整后的除權參考價格的計算公式為:
除權(息)參考價格=[(前收盤價格-現金紅利)+配(新)股價格×流通股份變動比例]÷(1+原流通股份變動比例)
其中,“原流通股份”是指本次轉增前公司原股東持有的A股流通股。
由于不涉及現金紅利、股票紅利及配股,公式中現金紅利、配(新)股價格均為0;本次轉增前后,公司原流通股份不發(fā)生變化,即原流通股份變動比例為0??紤]到本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通過以股抵債方式清償負債及引進重整投資人的股份,均大幅增厚了公司的凈資產,且轉增股票對價系在參考股票二級市場價格基礎上,兼顧債權人、公司和公司原股東等各方利益后確定,并經公司債權人會議和出資人組會議表決通過后執(zhí)行,其股票價值與支付對價基本均衡,原股東權益未被稀釋,故轉增股份及作價不納入除權參考價格計算公式范圍。因此,調整后力帆股份除權(息)參考價格與資本公積轉增股本除權除息日前股票收盤價格一致。
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公司本次重整中的財務顧問,為公司本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除權參考價格的計算結果出具了專項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同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的《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力帆實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調整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除權參考價格的計算結果的專項意見》。
重整投資人承諾:自受讓股票登記至其名下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減持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五、轉增股本實施辦法
根據重整計劃及法院出具的《協(xié)助執(zhí)行通知書》,本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票將直接登記至公司管理人開立的力帆實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破產企業(yè)財產處置專用賬戶(以下簡稱“管理人證券賬戶”)。后續(xù),法院將根據公司及/或管理人的申請將登記至管理人證券賬戶的股票另行劃扣至相關債權人或重整投資人指定的證券賬戶。
六、股本變動表
根據《重整計劃》,力帆股份實施資本公積轉增后,相關股東持股比例變動情況如下表:
單位:股
股份性質 |
本次變動前 |
本期轉增股本 |
本次變動后 |
A股有限售條件股份 |
27,931,300 |
0 |
27,931,300 |
A股無限售條件流通股份 |
1,285,826,279 |
3,214,173,721 |
4,500,000,000 |
總股本 |
1,313,757,579 |
3,214,173,721 |
4,527,931,300 |
七、停復牌安排
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于本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事項的股權登記日當天2020年12月22日公司股票停牌1個交易日,并于2020年12月23日復牌。公司將根據重整計劃盡快完成轉增股票的登記工作。公司管理人也將根據重整計劃執(zhí)行情況及時向重慶五中院提交重整計劃執(zhí)行完畢的監(jiān)督報告,并申請法院裁定確認重整計劃執(zhí)行完畢。
八、風險提示
(一)若公司順利完成《重整計劃》執(zhí)行,將有助于改善公司資產負債結構。若公司不能執(zhí)行或者不執(zhí)行《重整計劃》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第九十三條的規(guī)定,法院有權裁定終止重整計劃的執(zhí)行,宣告公司破產。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公司將被實施破產清算,根據《股票上市規(guī)則》第14.3.1條第(十二)項的規(guī)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二)即使公司順利完成《重整計劃》執(zhí)行,但公司后續(xù)經營和財務指標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規(guī)則》等相關監(jiān)管法規(guī)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或終止上市的風險。
公司發(fā)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公告信息,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九、咨詢方式
聯系地址:重慶市北碚區(qū)蔡家崗鎮(zhèn)鳳棲路16號
聯系電話:023-61663050
傳 真:023-65213175
聯 系 人:王晶
特此公告。
力帆實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12月22日
報備文件:
1.民事裁定書(2020)渝05破193號之二
2.《力帆實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
3.《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力帆實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調整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除權參考價格的計算結果的專項意見》
4.協(xié)助執(zhí)行通知書(2020)渝05破19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