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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實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及董監(jiān)高減持股份計劃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全體董事及相關股東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l 擬減持股東持股的基本情況:重慶力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稱“力帆控股”)持有力帆實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力帆股份”或“公司”)620,642,656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7.24%。
l 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本次減持計劃減持數(shù)量不超過39,412,726股,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3%。本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內,通過大宗交易方式進行減持的,將于本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之后,減持數(shù)量不超過26,275,151股,且任意連續(xù)90日內減持總數(shù)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2%;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進行減持的,將于本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之后進行,減持數(shù)量不超過13,137,575股,且任意連續(xù)90日內減持總數(shù)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1%。
一、減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股東名稱 |
股東身份 |
持股數(shù)量(股) |
持股比例 |
當前持股股份來源 |
重慶力帆控股有限公司 |
5%以上第一大股東 |
620,642,656 |
4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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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名稱 |
持股數(shù)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動關系形成原因 |
重慶力帆控股有限公司 |
尹明善 |
1,655,550 |
0.13% |
簽署一致行動協(xié)議 |
陳巧鳳 |
1,530,750 |
0.12% |
簽署一致行動協(xi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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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喜地 |
1,530,750 |
0.12% |
簽署一致行動協(xi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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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索微 |
1,530,750 |
0.12% |
簽署一致行動協(xi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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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6,247,800 |
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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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董監(jiān)高最近一次減持股份情況
股東名稱 |
減持數(shù)量(股) |
減持比例 |
減持期間 |
減持價格區(qū)間 (元/股) |
前期減持計劃披露日期 |
賀元漢 |
27,900 |
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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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 |
文啟元 |
21,400 |
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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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 |
蘭庭琴 |
24,800 |
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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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 |
二、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股東名稱 |
計劃減持數(shù)量(股) |
計劃減持比例 |
減持方式 |
競價交易減持期間 |
減持合理價格區(qū)間 |
擬減持股份來源 |
擬減持原因 |
重慶力帆控股有限公司 |
不超過:39,412,726股 |
不超過:3% |
競價交易減持,不超過:13,137,575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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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市場價格 |
IPO前取得 |
自身資金需求 |
(一)相關股東是否有其他安排
1.公司控股股東重慶力帆控股有限公司及實際控制人尹明善、陳巧鳳、尹喜地、尹索微于2010年11月作出了發(fā)行承諾: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發(fā)行前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承諾履行期限為 2. 力帆控股計劃自2018年5月30日起通過“華潤信托·力帆1號單一資金信托”以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tǒng)允許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或者資產管理計劃)增持本公司股份,未來六個月內,擬增持金額不低于人民幣1,000萬元(包含2018年5月30日已增持的440,000股力帆股份股票),增持股份數(shù)不超過公司已發(fā)行總股份的1%(包含本次已增持部分),力帆控股及其一致行動人尹明善、陳巧鳳、尹喜地和尹索微承諾,在增持實施期間及法定期限內不減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諾履行期限為2018年11月30日,截止目前此承諾已履行完成。 本次擬減持事項與此前已披露的承諾是否一致 (二)大股東及董監(jiān)高此前對持股比例、持股數(shù)量、持股期限、減持方式、減持數(shù)量、減持價格等是否作出承諾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項
不適用
三、相關風險提示
(一)本次減持計劃實施不存在不確定性風險。力帆股份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公司股價情況等情形擇機決定是否實施本次減持計劃。
(二)減持計劃實施是否可能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fā)生變更的風險
(三)力帆股份將嚴格遵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則,并及時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力帆實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