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1777 證券簡稱:力帆科技 公告編號:2022-030
力帆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獨立董事公開征集投票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l 征集投票權的起止時間:2022年8月30日2022年9月1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0-15:00)
l 征集人對所有表決事項的表決意見:同意
l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據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jiān)會”)《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力帆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力帆科技”)獨立董事作為征集人,就公司擬于2022年9月2日召開的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的有關議案向公司全體股東征集投票權。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況、對表決事項的表決意見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況
1、本次征集投票權的征集人為公司現(xiàn)任獨立董事任曉常,其基本情況如下:任曉常,男,1956年5月出生,工學學士,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曾任重慶汽車研究所副所長、所長,中國汽車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副董事長,中國汽車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任曉常先生還擔任重慶機電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重慶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和重慶宗申動力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任曉常先生已根據《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培訓工作指引》及相關規(guī)定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
2、公司獨立董事任曉常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證券違法行為受到處罰,未涉及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guī)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征集人與其主要直系親屬未就本公司股權有關事項達成任何協(xié)議或安排;其作為公司獨立董事,與本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及其關聯(lián)人之間以及與本次征集事項之間不存在任何利害關系。
(二)征集人對表決事項的表決意見及理由
任曉常先生作為公司獨立董事,于2022年8月17日出席了公司召開的五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并對《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均投了同意票,并發(fā)表了同意公司實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獨立意見。
公司實施本次激勵計劃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勵機制,完善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分配機制,使員工和股東形成利益共同體,有利于提升員工積極性與創(chuàng)造力,從而提升公司生產效率與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長期持續(xù)發(fā)展,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均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范性文件所規(guī)定的成為激勵對象的條件。
二、本次股東大會基本情況
(一)召開時間
現(xiàn)場會議時間:2022年9月2日下午14:00
網絡投票起止時間:自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2日
本次股東大會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絡投票系統(tǒng),通過交易系統(tǒng)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交易時間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過互聯(lián)網投票平臺的投票時間為股東大會召開當日的9:15-15:00。
(二)召開地點
重慶市北碚區(qū)蔡家崗鎮(zhèn)鳳棲路16號力帆研究院11樓會議室
(三)本次股東大會審議關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相關議案
序號 |
議案名稱 |
投票股東類型 |
A股股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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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累積投票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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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
√ |
2 |
《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 |
√ |
3 |
《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 |
√ |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據我國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規(guī)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權方案,其具體內容如下:
(一)征集對象
截止2022年8月26日下午交易結束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并辦理了出席會議登記手續(xù)的公司全體股東。
(二)征集時間
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1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開方式在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的信息披露網站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發(fā)布公告進行委托投票權征集行動。
(四)征集程序
第一步:征集對象決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應按本公告附件確定的格式和內容逐項填寫《公司獨立董事公開征集委托投票權授權委托書》(以下簡稱“授權委托書”)。
第二步:征集對象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會辦公室提交本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及其他相關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權由公司董事會辦公室簽收授權委托書及其他相關文件,具體如下:
1、委托投票股東為法人股東的,其應提交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法人代表證明書原件、授權委托書原件、股東賬戶卡復印件;法人股東按本條規(guī)定提供的所有文件應由法人代表逐頁簽字并加蓋股東單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東為個人股東的,其應提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原件、股東賬戶卡復印件;
3、授權委托書為股東授權他人簽署的,該授權委托書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并將公證書連同授權委托書原件一并提交;由股東本人或股東單位法人代表簽署的授權委托書不需要公證。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東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備妥相關文件后,應在征集時間內將授權委托書及相關文件采取專人送達或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達;采取掛號信或特快專遞方式的,收到時間以公司董事會辦公室收到時間為準。委托投票股東送達授權委托書及相關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為:
聯(lián)系地址:重慶市北碚區(qū)蔡家崗鎮(zhèn)鳳棲路16號
聯(lián)系人:劉凱、李心心
聯(lián)系電話:023-61663050
聯(lián)系傳真:023-65213175
請將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東的聯(lián)系電話和聯(lián)系人,
并在顯著位置標明“獨立董事征集投票權授權委托書”字樣。
第四步:由見證律師確認有效表決票。
公司聘請的律師事務所見證律師將對法人股東和個人股東提交的前述所列
示的文件進行形式審核。經審核確認有效的授權委托將由見證律師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東提交文件送達后,經律師事務所見證律師審核,全部滿足下述條件的授權委托將被確認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將授權委托書及相關文件送達指定地點;
2、在征集時間內提交授權委托書及相關文件;
3、股東已按本公告附件規(guī)定格式填寫并簽署授權委托書,且授權內容明確,提交相關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權委托書及相關文件與股東名冊記載內容相符。
(六)股東將其對征集事項投票權重復授權委托給征集人,但其授權內容不相同的,股東最后一次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為有效,無法判斷簽署時間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權委托書為有效,無法判斷收到時間先后順序的,由征集人以詢問方式要求授權委托人進行確認,通過該種方式仍無法確認授權內容的,該項授權委托無效。
(七)股東將征集事項投票權授權委托征集人后,股東可以親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但對征集事項無投票權。
(八)經確認有效的授權委托出現(xiàn)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辦法處理:
1、股東將征集事項投票權授權委托給征集人后,在現(xiàn)場會議登記時間截止之前以書面方式明示撤銷對征集人的授權委托,則征集人將認定其對征集人的授權委托自動失效;
2、股東親自出席或將征集事項投票權授權委托給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記并出席會議,且在現(xiàn)場會議登記時間截止之前以書面方式明示撤銷對征集人的授權委托的,則征集人將認定其對征集人的授權委托自動失效;若在現(xiàn)場會議登記時間截止之前未以書面方式明示撤銷對征集人的授權委托的,則對征集人的委托為唯一有效的授權委托;
3、股東應在提交的授權委托書中明確其對征集事項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對、棄權中選其一項,選擇一項以上或未選擇的,則征集人將認定其授權委托無效。
(九)由于征集投票權的特殊性,對授權委托書實施審核時,僅對股東根據本公告提交的授權委托書進行形式審核,不對授權委托書及相關文件上的簽字和蓋章是否確為股東本人簽字或蓋章或該等文件是否確由股東本人或股東授權委托代理人發(fā)出進行實質審核。符合本公告規(guī)定形式要件的授權委托書和相關證明文件均被確認為有效。
特此公告。
附件:獨立董事公開征集投票權授權委托書
征集人:任曉常
2022年8月18日
附件:
本人/本公司作為委托人確認,在簽署本授權委托書前已認真閱讀了征集人為本次征集投票權制作并公告的《關于獨立董事公開征集投票權的公告》《關于召開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及其他相關文件,對本次征集投票權等相關情況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為授權委托人,茲授權委托獨立董事任曉常先生作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并按本授權委托書指示對以下會議審議事項行使表決權。
議案名稱 |
贊成 |
反對 |
棄權 |
《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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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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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相關事宜的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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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稱(簽名或蓋章): 委托股東持股數(shù):
委托股東身份證號碼或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委托股東證券賬戶號: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項授權的有效期限:自簽署日至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結束。
(委托人應在委托書中“同意”、“反對”或“棄權”意向中選擇一個并打“√”,對于委托人在本授權委托書中未作具體指示的,受托人有權按自己的意愿進行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