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1777 證券簡稱:*ST力帆 公告編號:臨2020-130
債券代碼:136291 債券簡稱:16力帆02
力帆實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關于控股股東及參股公司等十一家公司實質合并重整計劃
獲得法院裁定批準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重要內容提示:
l 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重慶五中院”)于2020年11月30日裁定批準力帆實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力帆股份”或“公司”)控股股東重慶力帆控股有限公司和力帆股份參股公司重慶力帆財務有限公司以及控股股東9家關聯公司重慶匯洋控股有限公司、重慶盼達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重慶力帆置業(yè)有限公司、重慶潤歐實業(yè)有限公司、重慶潤益實業(yè)有限公司、重慶揚帆商貿有限公司、重慶春如商貿有限公司、重慶裕途商貿有限公司、 重慶力帆礦產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力帆控股等十一家公司”)實質合并重整計劃,并終止力帆控股等十一家公司實質合并重整程序。
l 若力帆控股等十一家公司不能執(zhí)行或者不執(zhí)行力帆控股等十一家公司實質合并重整計劃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第九十三條的規(guī)定,法院有權裁定終止重整計劃的執(zhí)行,宣告力帆控股等十一家公司破產。如果力帆控股等十一家公司被宣告破產,將被實施破產清算。
l 重慶五中院裁定批準《力帆實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以下簡稱“《重整計劃》”)并終止力帆股份重整程序。若公司順利完成《重整計劃》執(zhí)行,將有助于改善公司資產負債結構。若公司不能執(zhí)行或者不執(zhí)行《重整計劃》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第九十三條的規(guī)定,法院有權裁定終止重整計劃的執(zhí)行,宣告公司破產。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公司將被實施破產清算,根據《股票上市規(guī)則》第14.3.1條第(十二)項的規(guī)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l 即使公司順利完成《重整計劃》執(zhí)行,但公司后續(xù)經營和財務指標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規(guī)則》等相關監(jiān)管法規(guī)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或終止上市的風險。
法院分別于2020年8月11日、8月21日裁定受理力帆股份控股股東重慶力帆控股有限公司、力帆股份參股公司重慶力帆財務有限公司以及重慶匯洋控股有限公司等力帆股份控股股東的9家關聯公司,共計十一家公司重整,并于8月21日分別指定力帆系企業(yè)清算組擔任力帆控股等十一家公司重整案管理人。2020年8月28日,法院裁定力帆控股等十一家公司進行實質合并重整。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于《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的《管理人關于控股股東及參股公司被法院裁定實質合并重整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0-096)。
一、法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并終止重整程序
力帆控股等十一家公司實質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債權人會議及出資人組會議于2020年11月27日召開,第二次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了《重慶力帆控股有限公司等十一家公司實質合并重整計劃(草案)》,出資人組也表決通過了《重慶力帆控股有限公司等十一家公司實質合并重整計劃(草案)之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
根據《企業(yè)破產法》第八十四條、第八十六條的相關規(guī)定,力帆控股等十一家公司實質合并重整案管理人于2020年11月27日向重慶五中院提交了裁定批準力帆控股等十一家公司實質合并重整計劃的申請。2020年12月1日,力帆控股等十一家公司實質合并重整案管理人收到重慶五中院作出的(2020)渝05破166號之三《民事裁定書》,裁定批準力帆控股等十一家公司實質合并重整計劃,并終止力帆控股等十一家公司實質合并重整程序。
二、風險提示
(一)若力帆控股等十一家公司不能執(zhí)行或者不執(zhí)行力帆控股等十一家公司實質合并重整計劃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第九十三條的規(guī)定,法院有權裁定終止重整計劃的執(zhí)行,宣告力帆控股等十一家公司破產。如果力帆控股等十一家公司被宣告破產,將被實施破產清算。
(二)若公司不能執(zhí)行或者不執(zhí)行《重整計劃》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第九十三條的規(guī)定,法院有權裁定終止重整計劃的執(zhí)行,宣告公司破產。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公司將被實施破產清算,根據《股票上市規(guī)則》第14.3.1條第(十二)項的規(guī)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三)即使公司順利完成《重整計劃》執(zhí)行,但公司后續(xù)經營和財務指標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規(guī)則》等相關監(jiān)管法規(guī)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或終止上市的風險。
公司發(fā)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公告信息,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力帆實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