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1777 證券簡稱:力帆股份公告編號:臨2020-071
力帆實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guān)于累計涉及訴訟(仲裁)事項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nèi)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nèi)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提示:
●累計涉案的金額:26,776.27萬元。
●對上市公司損益產(chǎn)生的影響:本次披露的訴訟案件大部分尚未開庭審理,暫無法判斷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具體影響。
力帆實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力帆股份”或“公司”)根據(jù)《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有關(guān)規(guī)定,對公司(含子公司)近 12個月內(nèi)未披露的累計發(fā)生的涉及訴訟(仲裁)事項進行了統(tǒng)計,訴訟(仲裁)金額合計人民幣26,776.27萬元。
現(xiàn)將有關(guān)訴訟(仲裁)案件基本情況公告如下。
一、累計訴訟、仲裁的基本情況
序號 |
案件號 |
原告 |
被告 |
受理機構(gòu) |
收到起訴書 |
訴訟(仲裁)類型 |
訴訟(仲裁)金額 |
進展情況 |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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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渝01民初422號 |
高興明 |
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重慶力帆汽車銷售有限公司、重慶力帆財務有限公司、力帆實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重慶市第一 |
2020.06.15 |
債權(quán)轉(zhuǎn) |
10369.8 |
法院已受理, |
2 |
其他金額較小的訴訟、仲裁案件(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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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06.47 |
|
二、主要案件情況
1、案件當事人
原告:高興明
被告: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重慶力帆汽車銷售有限公司、重慶力帆財務有限公司、力帆實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人:無錫市爾爾云貿(mào)易有限公司
2、案件概述及進展情況
原告就與被告?zhèn)鶆辙D(zhuǎn)讓合同糾紛一案,向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
(1)判個被告重慶力帆用車有限公司立即支付尚欠原告的8230萬元本金。
(2)判令被告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自2019年3月21日起至全部款項實際清償之日止的借款利息(暫計至2020年4月21日為2139.8萬元)。
(3)判令被告重慶力帆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被告重慶力帆財務有限公司對被告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的上述債務在1.34億元票據(jù)總額內(nèi)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4)判令被告力帆實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對被告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的上述全部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5)本案的受理費、保全費、律師費等訴訟費及實現(xiàn)債權(quán)的其他費用由四被告承擔。
以上請求金額暫合計10369.8萬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法院已受理本案件,尚未開庭審理。
三、其他金額較小的訴訟、仲裁案件情況
其他金額較小的訴訟、仲裁案件共計181個,涉及金額合計16406.47萬元。由于案件較多,金額較小,單個案件金額均未超過1000萬元,均未到達單個案件披露的條件。
四、本次公告的訴訟(仲裁)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等的影響
鑒于本次披露的訴訟案件大部分尚未開庭審理,暫無法判斷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具體影響。公司將根據(jù)上訴案件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wǎng)站,有關(guā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關(guān)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力帆實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6月18日